法律问答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什么样的

股权转让
2023-10-22 09:1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3、评估;
    4、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5、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以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
    一、第
    二、第三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是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3、评估;
    4、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5、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为: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实际交付后生效;
    3、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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