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有我的身份证号码,有危险吗?

2023-10-22 11: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身份证号是有危险的。将身份证给别人之后会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对方可能会利用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危害自己的人身、财产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身份证属于个人专用证件,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也不得冒用他人身份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法律分析:给别人身份证号是有危险的。将身份证给别人之后会存在法律上的风险,对方可能会利用身份证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危害自己的人身、财产的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身份证属于个人专用证件,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也不得冒用他人身份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 一般来说,不会有危险:1,只要当事人提高警惕,不随意给陌生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在正常的生活中及必要的场合(比如应聘等)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是不会有危险的;2,如果发现对方冒用当事人身份的,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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