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就是来陪续机构上班,差不多来了俩个月了,我现在要辞职,老板扣着我的提成不给我发,请问我们没有签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吗?如果现在他扣着我的课时费,提成,我能要回来吗?

讨薪
2023-10-22 14: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是交了解冻金吗
  • 一般没有提前的规定,拖后不超过一个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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