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一个男的谈恋爱期间要求他转账了万把块,现在分手了,我怕他会告我
同居
2023-10-22 16: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法律分析: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
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
不当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如何认定,一般来说, 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
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
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感情结束后,也不能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
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如果特意标明是借款则不属于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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