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厂头效益不好,公司就变相的调动员工岗位,想让我们自己辞职,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果应对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0-22 16: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单位不可无故调岗,辞职情况下可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辞职。工作内容与签订的岗位不符合,属于合同的变更,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是合同的变更,应该要得到双方的同意。
    对此变更不同意,完全有理由要求单位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单位仍然不听意见,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公司故意调岗迫使员工辞职的可以这样处理:
    1、发生公司恶意调岗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时,建议劳动者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
    2、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公司裁员,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决定,不在劳动法维权范围。
    为了规避赔偿,公司要裁员,通常都采取调整岗位或其他更极端的方式,逼迫或诱导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因为调岗不在劳动法控制范围,公司不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很无奈的事,员工只能在辞职和接受现实两方面进行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不过依据劳动法,员工不满调岗决定,有三次依法要求再次调岗的机会,你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再次做出调整,不过如何做调整还是单位说了算,也就是给单位添点堵而已,不会产生质的改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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