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冒昧打扰您,我想请问您几个问题。 我是暑假工,我跟公司签订了兼职合同,合同上规定如果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跟公司说,没有说过赔偿违约金之类的话,我的合同签订到8.31号,然后我现在突然有点事要走,提前二十天左右跟公司说的,是可以正常离职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我离职过后工资怎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3 09: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离职的情况有: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解除;
    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自动解除;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离开,合同立即终止:
    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因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如果需要马上离职的话,需要和单位协商一致,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是属于违法,单位可能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正常方法是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
    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后才能离职。
    3、如果劳动者急辞职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则单位无权扣发工资,但如果急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