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铸铁厂里上班。生病了厂里和劳务公司,不给请假。我去看病扣三天工资理由是自动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6-14 15:3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一次性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  关于职工请假,法律上对有些请假是有规定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探亲假等;但是,除了这些外,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单位不准假,也不能认定就是违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质,如果非请不可,单位也是会准的;如果不是非请不可的事,还要视企业工作效益效率进度情况,以企业规章制度为准。
      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去请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劳动法范围,若领导不批,也涉及领导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果真属公司领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可以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维权。
  • 你好,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劳动人事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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