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7月21日我收到了在xx平台购买的何首乌一公斤(23.8元),经使用后确定该款何首乌是用红薯加工制成的假何首乌。7月26日我向平台提出了诉求和购假的过程,平台约在三小时给了我处理办法,让我在7天内将假货退还给商家,商家再给我退回货款,退回假货的运费由我承担。我当即拒绝了平台的处理办法,要求按照商家服务说明的承诺假一赔十。直到现在平台没有给我任何说法。7月26日当天晚上,我与xxx官方客服联系说明情况,客服答应我在三天之内给我处理结果,7月29日xx平台又给了我处理结果与第一次处理办法基本相同。我不明白平台为什么这样多次维护商家售假的行为,不顾平台声誉,不管消费者的权益,违背商业道德,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背道而驰,支持、保护商家制假售假。商家有明确的服务说明承诺假一赔十的条款,而我也提出了该诉求,平台却再三要求我按照正常退货退款处理,不知用意何在?当天我再一次与xxx平台官方客服取得了联系,提出了坚持按照商家服务说明承诺的假一赔十的诉求,客服答应我再一次向上提交我的诉求,并有专员及时跟进与我联系,可直到现在音信全无,下来不知道该向哪些部门投诉反映情况。请予指点。

消费者维权
2019-06-14 16:35: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售假致人损害,如消费者依据财产、人身受到损害的事实,主张侵权责任,则商场应就商品损害致使消费者产生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如消费者依据商场与消费者的买卖关系,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商场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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