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把我现在所在的工作地点调到一个合理的地方工作,是不是变相的让我辞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5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这个需要看情况。如果是合理的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没有根本性改变,劳动合同又没有约定,属于企业正常经营管理范围,员工因此主动辞职,不能获得补偿。如果岗位调整超出正常范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条件的,应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变更合同才可以,否则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说明原因就可以辞职。
    如用人单位搬到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视为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如果你们的劳动协议有工作地点,现在变换工作地点,属于单位违约,你不去应该算被迫离职,假如没有工作地点,那就不能算被迫离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