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8月底,是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日期,但是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只是开具了一些收费和物业费用(包括一些违规费用),不出具交房需要的三证一书一表怎么办?房价已经涨上来了,退房对我不利吧?我该怎么办?

2019-06-15 02:08: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
    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 开发商违规交房:
    1、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验收的基本条件,但是这个是属于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有义务保证房屋在按期交付和具备使用功能,不能因为没有通过验收,而将对客户的义务躲避掉,这个是违背合同的,也使违法的。
    2、不能按期交付,除了不可抗力(合同中会有注明),应该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一般制式合同的内容都是按照超期的时间乘以违约金比例,例如晚交房每天支付房款万分之一或多少的赔偿金。
    3、若你们想起诉开发商,首先,联系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尽量联系业主,因为不能按期交付肯定是群体性的事件,这样有利于打官司,也有利于讨回你们的损失,一般律师也希望这样。
  • 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
    三级收费标准:
    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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