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先生,我现在有一个出租屋单位在出租。租客已经租了三个月,签了两年合同。现在,因为孩子上学需要住在出租的单位,我可以单方面和租客解除租赁合同吗?

房屋租赁
2023-10-26 18: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包括: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房屋被依法查封、扣押的;
    2、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等情形。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