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恶性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全额赔偿。
2、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应部分赔偿。重大过失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指的是往往不能仅归咎于劳动者,事故与用人单位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管理方式也存在关联因素,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劳动者的一般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则无须赔偿。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