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婆房子通过买卖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吗?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8 15: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房产的共同共有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两个人以上,并且所有权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由于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可以是个人的财产,因此若该被继承人是房产的共同共有者,那么继承人所能够继承的只是房产的共同所有权,是不能请求分割房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
    1.首先房产的共同共有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两个人以上,并且所有权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由于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可以是个人的财产,因此若该被继承人是房产的共同共有者,那么继承人所能够继承的只是房产的共同所有权,是不能请求分割房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有份。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