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刘律师。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今天下午1点左右开会,说所有员工都解散了,明天不用上班了。我怎样才能保护我的权利?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8 16: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权益维护流程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通过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调解;
    3、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
    4、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者权益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权益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6、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方法如下:
    1、学会用法,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2、工会维权,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
    3、监察投诉,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助维权;
    4、法院起诉,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员工权益维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