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20岁生了两个九个月的孩子不跟我生孩子他不管

子女抚养
2023-10-29 08: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感情不和但是有孩子了怎么办?
    1、夫妻因感情不和,双方离婚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有哪些方法。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夫妻感情不合可以用这两种方式离婚。前者是夫妻双方自行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者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去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除非一方有法定准予离婚的行为,如家暴、赌博等。协议离婚是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可以在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诉讼离婚就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或者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明、结婚证或者结婚证明。
  • 法律分析:不需要,如果双方能协商的话,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对于男女双方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义务。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妇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抚养自己亲子的义务。同时,非婚生子女有赡养和扶助生父母的义务,与生父母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权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给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履行义务,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