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38天已满,没有通知是怎么回事

刑事拘留
2023-10-29 1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超过37天后还没通知,你可以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进行反映,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法律分析:拘留从拘留通知书中的拘留时间开始起算,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内执行拘留程序,一般最长不超过37天,否则就需要将案件转入审查起诉阶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事拘留37天后处理如下: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是有案底的。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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