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拆迁前房产是个人房,领的补偿款后,又建的房,是共同财产。这个离婚怎么分配?谢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9 1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婚前财产拆迁的认定方式:若是婚前个人房屋,且拆迁未计算其配偶份额的,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原所有人个人所有。离婚时,由原所有人享有,不作分割。如果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以货币补偿形式进行补偿的房屋超出原房屋面积,超出面积由原所有人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中不一定包括一方的拆迁补偿款,首先要看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婚前房屋,就不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结婚后房子拆迁离婚的分配方式:除另有约定外,拆迁前的房子属于一方房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但如果拆迁前的房子属于双方房产的,则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拆迁款。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