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借过几笔高于银行利息的贷款,但最近一笔贷款对方没有还款。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0-29 15: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依据法律程序先催收再向法院起诉。先让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因为拖延还款产生的逾期利息。在这之后依然选择不还钱,就可以依程序向人民法院就欠钱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查验属实的,判决借款方偿还借款以及逾期利息。
    判决之后依然拒绝履行判决还钱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偿还欠款,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借钱是需要还的,贷款还不上有可能面临对方起诉,民事诉讼,建议可以积极与贷款方协商处理,争取能分期慢慢还,如果对方利息超过法定保护线,可以主张不还超出的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贷双方之间有借条,借款人还赖账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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