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男女朋友之间,没有同居,但半年花了一万多元,当我联系女孩时,我直接告诉她,急于结婚,也一直把她当作妻子照顾她,但最终分手了,我想问钱能回来吗?

同居
2023-10-29 16: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女方给男方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贷款人向借款人要求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如果是赠与则不能要回。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法律分析:不用。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而赠予无法追回钱款。
    除非是明确的借予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恋爱、同居是没有受婚姻法的保护,结婚才受到婚姻法的约束。分手后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接下来主要分析一些常见的经济纠纷问题。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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