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后的处理办法:被告人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载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事项的民事答辩状。附相关证据递交至发出传票的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