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谈恋爱,未婚先孕,期间双方在谈彩礼的事情没有谈拢,男生和女生闹掰了,现在男生要求女生归还恋爱期间花费的钱,该如何解决呢

彩礼
2023-11-01 09: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未婚生子的,在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订婚后女方要求分手,彩礼在这些条件下,要赔付男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男方支付共同消费的费用等,不属于彩礼范畴,女方不予以赔付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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