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方律师,和男方父母一起买的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离婚的女方能分享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01 10: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如该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应当进行分割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如属于父母明确赠送给其中一方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后父母给男方买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妻子不一定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指定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妻子没有份;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所买,但是男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能归男方所有,即使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可以依法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看登记在一方名下。
    1、婚前男方父亲全款买房,如果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配。
    3、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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