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丢失结婚证后如何补办结婚证,法律上如何规定

结婚
2023-11-02 06:1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失结婚证后申请补办的,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核实符合补发条件的,将结婚证发给当事人。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 一方丢失结婚证的不能补办,只能补领。当事人遗失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补领。民政局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而且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到场办理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补办结婚证书的方式:若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只是丢失结婚证需要补办的,当事人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若因未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补办登记的,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法定的材料,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即可依法取得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