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做了十二年了,去年我辞工,公司没批,年底又压一个月工资,今年来公司说我年底辞职了,不要了,现在我还怎么办,算不算公司是辞退我,我还怎么办

2019-06-16 06:3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工提前30天即可离职,公司按照自离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完全可以提前3天申请离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至于薪资,在劳动合同里就应该有规定试用期薪资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就是了。如果没有在合同里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条款,公司给你支付的薪资不得低于公司内部同岗位人员的最低薪资。
  • 劳务派遣的员工,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员工的合同也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故劳务派遣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单位将你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都需要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
    同时被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赔偿问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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