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以及财产应按下列方式分割:
1、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4、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