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暑假打工的时候,工作单位写的合同是8月20日工作,工资是每天175元的夜班。到了日期之前,我每天算120元,没有给我备份。今天周六,我们被要求拍摄和发送支付工资的农业银行卡。不能是其他卡,否则可能会影响工资的正常支付。我没有农业银行卡,周六附近的农业银行也没有办理业务。我现在想离职。工资怎么算?

讨薪
2023-11-04 11:1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资支付条例,正常工作期间就应当支付工资,即便解除劳动关系,也应该支付工资。

  • 一、劳动报酬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报酬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社保报酬属于劳动报酬范围吗
    公司应缴的社保费用不属于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劳动合同里应当明确写清工资报酬。劳动工资报酬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依法应当明确。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的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里未写明工资报酬的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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