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小区住宅楼下可以开餐饮店吗

业主维权
2023-11-04 18: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开设餐饮店的程序:
    1、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申领《餐饮经营许可证》;
    3、向环保部门申请环评检验;
    4、向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许可证;
    5、向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6、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审核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人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 开餐馆需要如下手续:
    1、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餐饮负责人员办理健康证;
    3、持身份证、健康证、房屋租赁合同,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最后是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 住宅楼下经过周围邻居的同意可以开餐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住宅楼下经过周围邻居的同意可以开餐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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