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欠钱不还,我有贷款记录。你能把它拿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11-05 07:1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借给朋友钱不还,但是有转账记录的话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那么首先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拿着转账记录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
    2、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借款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这样做:
    1、保留朋友欠钱的证据,没有证据的,可以让朋友补写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或者搜集固定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承认借贷关系的录音等;
    2、与朋友协商设定抵押物;
    3、借款数额较大且对方没有偿还意图的,且借款时间在诉讼时效内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借给朋友钱,没有借条但有转账记录能要回来。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从第一次讨债之日起2年内。经过法院的查证,如果债务确实存在,法院会判决当事人还款。如果当事人仍不还款,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的行为。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比如不能乘坐高铁等,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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