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样明确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
2023-11-05 16: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房屋产权的方法如下:
    1、必须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方能领取房地产权证;
    2、只有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3、房屋权属必须依法实行登记,方能获得产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登记机关进行 房屋产权登记 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 验收合格证 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 利害关系人 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
  • 产权房屋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性质的不同,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的不同,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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