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口腔门诊上班,已经半年多了,期间老板一直以其他理由不跟我签合同和交社保,想问下如果我离职能得到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3-11-06 1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的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因个人原因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公司过错,如公司未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原因辞职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您可以要求:
    1、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您离职之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理由是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跟您签署劳动合同,所以您仲裁的时候无需提供劳动合同,因为您仲裁的理由就是单位不跟您签,所以才仲裁的。
    您可以保留您跟同事或者领导进行沟通的证据,例如微信、电话录音等,以证明您在这家单位工作过)
    2、可以主张补缴社保,社保从您入职之日起单位就应该缴纳的,并不是试用期满才开始。
    需要说明一下,现在很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受理有关缴纳社保的申请或诉讼请求,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等行政机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继续追问,我是一名律师。
    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采纳。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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