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蜂享家买的货,货一直送不到我身边,我要退货,他说7天,不退,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1-06 1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种情况可以请客服介入,买家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卖家货选项,只有同意退货选项,即使卖家不点击同意退货选项,系统也会在卖家超出处理时间后默认退货。
  • 1、网络上购买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过运费方面无约定的话需要您自己承担退货运费。
    2、实体店内购买的话,一般不能退货。除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或者经营者自己承诺“不满意包退”等,才可能退款。
    根据法律依据:《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购物市场,国家赋予“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法律效力,消费者的“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得到了支持。此时,网购到不喜欢的瓷砖可以退货。然而,这条规则目前尚未适用于线下消费。法律分析根据《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购物市场,国家赋予“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法律效力,消费者的“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得到了支持。此时,网购到不喜欢的瓷砖可以退货。然而,这条规则目前尚未适用于线下消费。
    根据《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购物市场,国家赋予“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法律效力,消费者的“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得到了支持。此时,网购到不喜欢的瓷砖可以退货。然而,这条规则目前尚未适用于线下消费。
    要是商品是在在实体店内购买的话,一般不能退货。除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或者经营者自己承诺“不满意包退”等情况,才可能退款。不能仅以不喜欢为理由退货,否则不利于合同的稳定和整个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实务中,建议您可以拨打12345、12315电话投诉。而且也可以看看有无买卖合同、退款声明等,让律师帮您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途径与商家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7天申请退货有正当理由被拒绝的,是属于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委会投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该规定只针对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包括普通商店销售商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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