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店工作了七天。在此期间,我端错了几道菜,被扣了120元。然而,我扣除了每天20元的房租,每8天扣除160元。最后,当我拿到工资时,我告诉我,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这几天是兼职,一天70元,找工作的时候说一个月3500元

讨薪
2023-11-08 07: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劳动合同克扣工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对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可以协商,协商无果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或者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你好,可以拿到全部工资的。虽然你签了合同,上面写着未干满三个月要扣押三天的工资,但这个合同可以认为是无效合同,因为合同的内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合同都不能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违反的部分条款可以视为无效。所以公司不发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干满七天的全部工资,祝好运!
  • 按照以下处理不签合同克扣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标准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不按约定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