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半个月,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迫离职,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8 14: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离职时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可(可以提供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其次,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的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的双倍工资。
    其次,如果满足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条件,单位需要支付对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公司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一般都是有赔偿的。如果只是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本来就负有在员工入职之后马上予以其劳动合同的任,如果员工看到公司迟迟不给签合同的基础上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选择离职的话,可以直接以公司没签合同的过错要求补偿相应的钱财,但是离职这一行为本身是没有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首先,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离职时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可。其次,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的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的双倍工资。
    其次,如果满足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条件,单位需要支付对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