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劳动合同签订后不到三个月扣除工资20%的费用是否合法?签订合同后不到三个月的离职能是否需要返还扣除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9 0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扣除。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法律依据:
  • 不合法,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是有具体的时间范围的,若是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向用人单位提前提出离职申请的话,用人单位应当同意。
    不管什么原因,员工离职公司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分析不管什么原因,员工离职公司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
    不管什么原因,员工离职公司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以扣工资的情形只有2种:一是,员工接受了单位的专项出资培训并依法签订了法律依据:《服务期协议》后期限届满前,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违约金,此时可以扣发工资抵偿违约金,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二是,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员工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有义务赔偿。若员工继续留任,那么赔偿款可以通过每月扣发不超过月工资20%的标准进行按月折算。若员工被辞退或协商离职,那么单位可以扣发工资抵偿,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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