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股东和法人代表和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个人,现在法人代表把公章和营业执照带走了。不配合办理对公账号。实际经营者有什么办法。

2019-06-17 14: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因为工伤赔偿问题与单位产生纠纷,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2、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办营业执照一定要有租赁合同,办理营业执照一定需要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要求一定不可是居民用房,可为商住房或商住两用房;因为《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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