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房子在交房时已经缴纳了所有费用(包含契税,房屋登记费,维修基金即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费用)。交齐这些费用后才拿到了房子的钥匙。距离拿房已经好几年了,期间一直没拿到房产证,物业也是一堆问题,现在小区已经换了物业公司。开发商现在说没收到这些钱,说这些钱是被物业收取了没有给他们,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要求我们重新交费才给我们办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2019-06-17 15:23: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1、契税
    缴纳标准为,若面积低于90平米,按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房款3%征收。
    2、住宅登记费
    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公共资金
    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框架结构按照每平米16。8元缴纳,砖混结构按照每平米15。6元缴纳。
    4、印花税
    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1、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对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情况进行了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情况已做了约定,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对于违约金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

    (2)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时,起诉后,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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