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女方婚前贷款买房离婚,男方能分到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1 11: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财产还贷,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分割。
    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贷款买的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当事人贷款买房,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由自己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不得主张分割;如果是夫妻二人共同在婚前贷款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对于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的情形,在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对于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的,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2、对于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的,其夫妻双方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可在离婚时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3、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方的,或者一方出资,但是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的,其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相应的分割。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