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驾驶机动车过绿灯变道撞到骑电动车行人 怎么划分责任

2019-06-17 19:3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交通事故中车撞人时责任划分: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1、第一步 转移到安全区域。如果车能动,先把车转移到安全区域,以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车后放置警示牌,打双闪灯。

    2、第二步 不要随便和解。如果有汽车撞到你,对方司机说,我们私下和解吧。你一定不要随便答应,尤其是有人受伤时,一定要报警。

    3、第三步 冷静,不随便说话。小心自己说的每一句话,绝对不要说“是我的错”。只陈诉事实,不下结论,尤其不要把过失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4、第四步 联系保险公司。交换双方的保险。等拿到警察报告之后,给对方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如实叙述事件经过。同时也要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电话,以免让对方夸大其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5、第五步 估价。如果车因对方责任有损坏,对方会派检查员检查破损车,或者对方保险公司会通知你去指定地方去估价。

    6、第六步 保存所有的相关记录。事件的时间,地点,对方的车牌号,驾照证件,姓名,联系电话, 以及目击证人姓名和电话。尽可能拍下现场的相关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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