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隐患有混凝土柱、梁、板出现鼓凸或翘曲;桩基偏位,离析;砌块墙体出现裂缝,砌体结构的强度不足;地基不均匀沉降和主体结构不稳固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
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