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现场施工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
2023-11-16 13:28:05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筑工程质量隐患:
    1、安全资料有代签字现象或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且日志记录不全、作假的;
    2、施工用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3、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或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等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 建筑工程质量隐患:
    1、安全资料有代签字现象或未严格实行安全管理且日志记录不全、作假的;
    2、施工用电箱前堆放杂物的;
    3、塔吊司机证件未存放施工现场或未设塔吊指挥或指挥联络信号不明确等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 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隐患有混凝土柱、梁、板出现鼓凸或翘曲;桩基偏位,离析;砌块墙体出现裂缝,砌体结构的强度不足;地基不均匀沉降和主体结构不稳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施工现场施工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建筑工程问题
施工现场施工工程质量隐患有哪些?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