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扣款工资不能超过当月总工资的20%,也不能超过当月底薪的20%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2 06: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工资的20%。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扣款不能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同时余下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绩效能扣多少,看单位的规定,不违法就行。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扣款不能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0%,同时余下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绩效能扣多少,看单位的规定,不违法就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