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299买了手机27天主板坏了,不是自己用的问题,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11-12 15: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 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 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 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因人为或保管不当等因素造成的手机及附件损坏、变形等,将不能享受三包服务,但您仍可携带手机及附件前往vivo客户服务中心付费更换或维修,客户服务中心更换的配件都是原厂原装的。
    人为因素是指您直接或间接以及环境因素造成的手机损坏,而非手机主机出现自身性能故障。如:不小心将手机摔坏、手机进水、手机受潮等都属于人为因素。
  • 因人为或保管不当等因素造成的手机及附件损坏、变形等,将不能享受三包服务,但您仍可携带手机及附件前往vivo客户服务中心付费更换或维修,客户服务中心更换的配件都是原厂原装的。
    人为因素是指您直接或间接以及环境因素造成的手机损坏,而非手机主机出现自身性能故障。如:不小心将手机摔坏、手机进水、手机受潮等都属于人为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