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房东那里租了一套房子。我以前租了一个月,600一个月,后来又租了14天。房东说每天算30天,我交了420,一共14天。后来家里有事,计划变了。我告诉房东我们要12号退房。我们告诉房东,剩下的13月14日的租金是否可以和押金一起推给我们。他不想,说他口头承诺和签合同一样。我应该维护我的权益吗?

房屋租赁
2023-11-12 1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定,如合同对租金的上限进行约定,应和房东协商解决。
  • 租金押金是房东和租客协商的一种方式,即保证一个月的租金,以保护房东的房屋设施不受损坏。租赁关系解除,出租人腾退、清点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之日,出租人应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
    如果租金押金不退,房客可以与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法院。每次交租金收据原件证明自己没有拖欠,可以要求交押金。这一般是给房东交房租,银行转帐好票据,或者支付宝转帐时,都有记录留下。
    如果是现金,应该有收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