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8 06:1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主动向公司辞职,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 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假如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除了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外,还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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