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定保险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限?

保险合同
2023-11-13 02: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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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一)保证期间是不变的,在合同签订时即已有了准确的界定;
    (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主合同在期满时经协商达成“展期”(即延长履行期日),此展期协议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则起算点顺延至“展期”届满之日,如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则起算点不变;
    (三)保证期间的“长”与“短”,如果有约定则以约定的有效,称之为“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则执行担保法及法律依据:《解释》规定的法定期间六个月,称之为“法定保证期间”;
    (四)依据《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出现“约定”的保证期间“终结日”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则视为未约定,执行担保法规定的六个月的标准;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是截止到“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没有准确期日)”,则视为约定不明,执行两年的规定,这是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标准,但应明确这一时间仍然是不变期间。
    (五)以准确具体的起算点为标准,依据“约定保证期间”或“法定保证期间(原则是六个月,例外是两年)”的内容,即可准确计算出保证期间的终止日。


  • 在一般保证责任中,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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