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家乡是陕西,在广州工作的时候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

2023-11-13 15: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需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领。补办身份证需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1、带上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5、缴纳证件工本费,在规定时间内即可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了在居住地就可以补办,不需要回户籍地的。对于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且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公民,只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成功的信息传送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后签发。
    身份证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遗失声明;
    2、户口薄;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4、交纳工本费;
    5、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法律分析:一、身份证在外地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省内居民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领)和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可在居住地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无需回户籍地办理。
    二、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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