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写借条是否有效

债务追讨
2023-11-14 16: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撰写借条更具有法律效应的要求分别有以下几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被人威胁的情况下写的借条属于可撤销的欠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欠条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被人威胁的情况下写的借条有效力,但是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对方当事人胁迫,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胁迫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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