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奶茶店工作了六个月,老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去公司总部培训之前,我和另一个同事一个1500是老板付的,他说培训一年后离开扣除3000,然后我可以支付工资和他离开,可以离开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5 08: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如果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直接离开走人,,并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同时工厂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处罚以及仲裁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离职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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