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9天,工作了15天才签订劳动合同。签字后,我没有给我们。劳动合同上还写着要支付加班费。辞职前三天,第一天加班两个小时,第二天加班四个小时,第三天加班两个小时。辞职后,我向他索要加班费。他没有给,劳动合同上也写着,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讨薪
2023-11-15 12: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索要加班费有四个途径: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