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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2023-11-15 16: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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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诉法院的方式如下:
    1、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 投诉法院的方式如下:
    1、《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第十七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八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十九条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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